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加速“纸上权益”兑现、提振市场主体信心、震慑拒不履行的失信行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安排,自3月15日起,靖安法院开展“春雷行动”集中执行行动,重拳出击,全城猎“赖”。
恋爱分手引纠纷 法官释法促执结
吴某与李某于2017年10月相识,经过短暂交往,双方确定恋爱关系,2017年年底开始同居。2018年年底,吴某为与李某结婚,陆续给了李某现金2万元和其他款项约1万元,还给李某买了价值5000元左右的项链。2019年端午节,李某不辞而别,后来吴某在靖安县某乡镇帅某家找到李某,发现李某与帅某同居,李某表示不会与吴某结婚,吴某就叫李某退还礼金和项链,李某于2020年9月份出具一份欠条,载明其自愿在2020年12月31日前归还2万元。但直至吴某将其诉至法院,李某并未归还该欠款。靖安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李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但未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为执结本案,承办法官驱车前往帅某所在村组调查,最终联系上李某。李某表示其在广州务工,暂无还款能力,希望分期履行还款义务。承办法官将其意见告知申请执行人吴某,吴某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电话中,承办法官向李某再三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担心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李某表示再给其一定时间考虑。次日,李某委托朋友办理转账手续,将全部款项汇入执行款专户。
斗智斗勇 杀个“回马枪”逮住
2019年9月,王某向熊某借款15万元,约定借款2个月后一次性偿还本息。期限届满后王某未偿还,熊某将其诉至法院。双方达成民事调解,王某承诺分期还款但仍未兑现。熊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查找王某,而王某东躲西藏,逃避执行。
3月21日上午8时许,靖安法院“春雷行动”仍在继续。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王某家中空无一人,执行法官遂电话联系王某询问其下落。王某称其在上海不在家,得过几天才能回家。此时,执行法官敏锐地观察到,王某家中晒衣杆上有一名中年男子的衣服,想到王某有可能外出做事,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法官电话中称要去其他乡镇办理案件。离开王某家后,执行法官到其所在村组进行走访,获悉王某今年一直在家,未前往上海,王某对执行法官撒谎。
考虑到晚上王某可能回家吃饭,执行法官在办理其他案件返回途中,突然杀个“回马枪”,堵住了正在吃晚餐的王某,此时的他满脸惊诧。考虑到王某家中有尚在读小学的未成年子女在场,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向其送达传票,传唤其次日上午九时到法院接受执行。次日上午,王某依约而至,但一再表示没有履行能力。经过耐心沟通,王某通过转借现金4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熊某达成和解分期履行,此案得到解决。
健康权纠纷起争议 拘传到庭立马履行
余某与肖某健康权案,经诉前调确,肖某欠余某人身伤害补偿款30680元。肖某迟迟未能履行,余某向靖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阅卷及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肖某系江西新余人,在靖安县从事工程建筑行业,在靖安县租了房屋居住。因肖某不接听电话,执行法官始终无法联系上他。通过“总对总”系统查控,承办法官并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及微信余额。承办法官将肖某列为重点执行对象,并将查询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余某,让其关注肖某的动向,及时提供线索。
很快,根据余某的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在一个餐馆找到了肖某,肖某却坚称没钱履行。承办法官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司法拘留。
一听要被拘留,肖某慌了神,赶忙打电话筹钱,最终将3.068万元人身伤害补偿款全部履行,并交纳执行费360元。肖某为之前不予配合执行的行为向余某和执行法官道歉。
果断采取搜查措施 执行案件当场转账
3月23日,靖安法院“春雷行动”继续。下午,执行局副局长夏佳坤带队前往靖安县官庄镇寻找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周某家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周某出具搜查令,并对进行搜查。在搜查中,执行法官要求周某交出手机打开微信查看账户交易流水情况。通过搜查发现其与微信“花开花谢”有频繁的交易往来,执法官进一步询问“花开花谢”是谁,周某“谎称”是一个朋友,且双方不是微信好友。执行法官责令周某与“花开花谢”联系。当微信语音接通后,整个房屋响起了语音铃声,通过铃声找到了另一部手机。此时的周某仍在“狡辩”,称这部手机是其朋友的,只是暂时放在他这里。执行法官决定对该部手机进行扣押。在填写扣押清单时,周某“慌了神”,自知这次再也躲不过去了,乖乖输入支付密码,将案涉执行款1万元交至法院执行款账户。本案得以执行完毕结案。
自“春雷行动”开展以来,靖安法院执行局累计出动干警80余人次,上门调查30余处,传票传唤26人,拘传10人,查封房屋5处,张贴责令交付车辆告知书2件,执行完毕12件,执行到位金额340余万元,出清终本案件6件,移送拒执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