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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法院:以温情司法守护公平正义
作者:甘帆  发布时间:2022-12-14 20:23:00 打印 字号: | |

带案下乡解民忧,温情司法暖人心

“法官,真是太麻烦您了,我保证一定尽快将借款还清”。一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当事人李某诚恳地说。速裁团队法官带案下乡,将法律服务送到家门口,上门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李某50余岁,因无法如期偿还借款被银行诉至法院。速裁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电话联系被告,了解到其未能按期归还借款系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意失败,且其近期脚意外受伤行动不便,暂无经济来源。法官考虑到其近期生活窘迫,且具有积极还款意愿,便立即决定组织双方调解。因李某不会使用远程音视频软件无法进行远程调解,法官便带着书记员和银行工作人员“登门拜访”。法官从情理出发,劝说银行考虑到疫情之下经营之不易,给予李某一定宽限期,同时从法理出发,告诫李某定要积极筹款,按时归还借款,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这只是靖安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的一个缩影。靖安法院一直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以最低廉的成本,最高效的方式,积极探索“带案下乡”、“夜间法庭”等便民司法服务。

诉前高效化纠纷,温情司法解“薪”愁

“法官,太谢谢你了,我们十几人在工地干活的工资终于有着落了”。2022年8月,某公司雇佣宋某等17人为其做仿瓷,约定每人每天工资350元,工程完工后,公司未按约支付工资,被宋某等人诉至法院。考虑到本案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劳务款是17个家庭的近期经济来源,且案件事实清楚,承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法官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分析本案,告知被告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导致的不良法律后果,同时向宋某等人释明被告目前所处的境况。最终宋某等人同意宽限一定时间让公司筹款,公司也承诺会在约定时间还清拖欠的劳务工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至此,原告免于长途奔波,零成本解决了欠薪难题。

   靖安法院始终坚持“以民为本”,认真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办理,充分利用“法官+特邀调解员”的模式,不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多方联动齐发力,温情司法系亲情

“感谢法官,让我老了有地方可以住,我以后也会好好照顾老熊的。”时某与其继子熊某因拆迁房产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因本案系家事纠纷,为实现“淡化是非,调和关系”的目的,在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法院和村调解委员会共同会商,联合开展调解工作。法官通过分别谈心谈话了解情况,原告时某担忧年老无处可居,希望继子为其装修拆迁所得房屋的一层,由其享有居住权,被告熊某因时某对其年迈的父亲照顾不力而不满。后法官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和释法明理,告知原告有参与分配拆迁所得的权利,其提要求亦合乎情理,但夫妻间应相互扶持、彼此照顾,熊某父亲行动不便,其应尽心照料,双方应和相处睦,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最终双方解开心结,达成和解,被告承诺会在一定期限内装修房屋供原告居住,原告亦承诺尽力照顾丈夫,双方共同维护家庭和谐。

靖安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以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通过谈心谈话、心理疏导和释法明理三管齐下,对案件进行“问诊把脉”,探索“刚柔并济”的家事审判方式,秉持“淡化是非,调和关系”的宗旨,融入暖审情怀、人文情怀、体贴人情,致力修复关系,注重兼顾法与人情,不仅“依法”还要“酌情”,“明是非”亦“合人情。


 
责任编辑:靖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