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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巡回法庭入社区,靖安法院以案释法禁毒宣传
  发布时间:2018-07-02 14:32:44 打印 字号: | |

靖安法院网讯 6月29日,靖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将一起涉毒案的庭审搬进河北社区进行公开审理,社区部分居民旁听了此次庭审。

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程序,依法查明,被告人江某以贩养吸,两次向吸毒人员黄某出售毒品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剂,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江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之罪,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合议庭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当庭宣判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旁听案件审理,直观、深刻地感受到毒品对人身、家庭及社会的危害,更深切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也警醒了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抵制毒品、远离毒品的防范意识。县法院这场禁毒宣传教育课开的很及时,很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8年以来,靖安县人民法院坚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新载体、新形式、新方法。庭审入社区,法制课堂进校园,司法建议推送至企业园区、5镇6乡……法治宣传变得更生动、更具体,有力地促进了平安、法治靖安建设。

责任编辑:靖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