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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执行 强制执行有温度亦有热度
作者:靖安人民法院 吴鹏辉  发布时间:2017-06-02 12:02:56 打印 字号: | |

  靖安法院网讯 2017531,靖安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黄某主动向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法院交纳物业费、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合计2256元。靖安法院公平、高效执行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被执行人黄某与申请执行人靖安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于2016年诉至法院,后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履行所欠债务。经多次催要后,黄某以物业费的计算标准缺乏依据及其房屋漏水为由,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后靖安某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身处外地,不便来法院;另通过“数字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在江苏某邮政银行有存款若干,足以清偿本案。但考虑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大多数是双方矛盾比较尖锐,被执行人扬言,如果法院要强行扣划其银行存款,其就去“上访”。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件执行标的额不大,但若直接扣划将激发双方矛盾,起不到化解纠纷的效果。执行法官决定先电话与被执行人黄某沟通,责令其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其一开始态度强硬,拒不配合,并发送言辞激烈的短信给法官,短信中称法官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的做法是“天下乌鸦一般黑”执行法官意识到当事人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抵触情绪较大,但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还是对黄某激烈的言辞予以坚决回应,待黄某黄某冷静之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短信与被执行人黄某进行沟通,向其释法析理,并告诉黄某房屋漏水的纠纷与本案无关其房屋漏水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黄某感动于法官对其采取的人性化执行措施,态度软化,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询问需要交纳多少执行款,如何交纳执行款。执行法官均一一予以回应,该案最终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是“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树立法院权威的关键。物业费案件的数额一般都不大,正因为数额不大,容易被执行人漠视,物业公司也可能存在一定的过错。拒不补交的理由多是针对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质量不满引起的。而不交物业费成为物业没有提供好服务的报复性手段。靖安法院在重拳频出打击此类拒执行为的同时,也十分注重人性化执行,刚柔并济,更加有效地解决纠纷。人性化执行,让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不仅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感受到司法温情。

责任编辑:靖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