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法院网讯 近年来,靖安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以创建群众满意法院为目标,以争做“五员法官”为抓手,严格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用真心赢得了民心。该院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先后被评为“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全省公众满意模范政法单位”,雷公尖法庭庭长陈小弟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全国优秀法官”三项殊荣。
温馨的窗口:让法官成为群众的小贴士
“我们都是外地来你们这里做工的,大半年了,老板都没付工资,只好来找法院。原以为打官司肯定很麻烦,没想到法官不但热情、耐心地接待了我们,还给我们优先办理了立案手续,不到一个钟头,就帮我们立好了十几件案件,谢谢他们……”6月5日,十多名来自贵州等地的农民工来到靖安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追讨工资办理立案手续,该院立即启用绿色通道。农民工丁贵生对立案庭法官竖起大拇指,连声称赞。
这是靖安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工作中的一个实例。走进该院诉讼服务中心,面积虽不大,却处处体现着人民法院为民服务的细心与周到。当事人在立案大厅显眼位置能看到立案指南、收费标准、司法救助标准、诉讼须知、诉讼指南和普法宣传资料,在电子显示屏上能看到相关案件告示,大厅内设置了等候室和书写室,提供饮用水以及文书样本、笔墨纸张等。立案窗口还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的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为老人、孕妇、残疾人等群体立案。在司法救助方面,今年1-7月,该院依法减、缓、免诉讼费近50万元,让有理无钱的人能打得起官司,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移动的法庭:把法庭开到病房里
今年2月,该县官庄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原告李某是靖安本地人,被告余某是萍乡人。5年前,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余某气愤之下独自外出务工,几年都杳无音讯,李某便一纸诉状要求离婚。
官庄法庭法官谢传清拨打余某原先的电话号码,发现竟是空号,后经多方打听,好不容易辗转联系上余某,可得到的回答是:“我去不了,一切按法律判好了!”
考虑离婚涉及当事人身份关系,如果余某不到庭,很多事实难以认定,开庭前3天,谢传清再次电话通知余某按时出庭,余某称自己遭遇车祸导致双腿骨折不能到庭参加庭审。
得知余某的苦衷后,谢传清当即与李某取得了联系,把余某的情况告知了李某,并说服李某一起前往300公里外的萍乡某乡镇医院开庭。“她见到我们来病房开庭,称没想到,既意外又感动。”谢传清说,在这样的氛围中开庭,随后的调解非常顺利。婚是离了,但看到余某陷入如此境地,念及多年夫妻情分,李某临别时还请谢传清转交1.2万元钱给余某,作为困难援助。躺在病床上的余某拿到李某的援助金时,双眼流出了泪水……
靖安县地处赣西北,四周环山,境内山体面积占比达85%。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得较为偏远的农村尤其是山区群众参与诉讼极为不便。为此,靖安县法院依据县情、民情,坚持诉讼便利化、群众化,在每个乡镇设立巡回点,公开便民电话、印制便民卡、张贴公告、每月定期巡回办案,根据受案性质和当事人的需要确定开庭地点,确保了巡回审判的全覆盖,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成为靖安法院司法为民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不变的承诺:将兑现胜诉权益进行到底
“胡法官啊!你们真的是上帝派下来救苦救难的天使!”近日,当原告李某的妻子杨某接过等待已久的执行款时,这位信奉基督教的中年女子握着执行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2013年秋,李某在为雇主赵某砍伐树木时,不慎被树木砸伤,瘫痪在床。为了治疗,李家借债20余万元。李某将赵某诉至法院后,靖安县法院依法判令赵某赔偿李某医药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各类损失共41万余元。赵某见赔偿数额巨大,便干脆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李某一家吃了上顿愁下顿,还要支付后续治疗费用,处境实在令人揪心。”靖安县法院执行局法官胡盛烽说。经过认真梳理及外围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赵某承包经营的山林有其他3名合伙人的“影子”。为了让隐形合伙人“浮出水面”共同承担责任。执行人员决定通过赵某的父母打开突破口。于是,执行人员先后6次到修水县找到赵某父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地说明赵某一人包揽责任,又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还特别谈到李家的困难处境。
赵某父母终于被打动,随后劝说赵某主动与执行人员联系。赵某承认了合伙事实,其他3名合伙人也同意与赵某一起赔偿李某损失,双方由此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次性付清了全部赔偿款。
今年以来,该院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从年初开始,先后开展了“双月集中大执行”和“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重点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执行难题,全力兑现胜诉权益。执行干警主动放弃周末和假期,不分班内班外开展执行工作,全方位查找可供执行财产,用足、用活、用准法律措施。在耐心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析理教育、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同时,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查封、冻结财产、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黑名单等强制措施,让“老赖”无处遁形,增强执行威慑力。截至7月31日,该院共搜查被执行人住所43处,签发拘留决定18人次,实际拘留2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9人次,以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人次,拍卖被执行人财产7起,成交金额184.5万元,集中发放标的款215.8万元,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原文刊载于宜春日报8月25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