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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法院三个“抓”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工作
作者:靖法研  发布时间:2015-05-12 09:23:25 打印 字号: | |
  靖安法院网讯 去年以来,靖安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总结经验、深化举措,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审判、沟通群众的积极作用。

  一是抓源头,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认真研究制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明确选任条件及程序,通过公共媒体向社会发布选任公告,积极与县有关部门、各社区及部分企事业单位联系推荐,努力做到陪审员来源多元、专业多样,最终新增选任人民陪审员30名。

    二是抓管理,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修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细化参审流程,确保人民陪审员及时了解案情及开庭信息,进一步提高参审质量;建立陪审案件定期征询机制,增设“双向考核”条款,对陪审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等各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强调与确保人民陪审员在参审、调解、合议等环节独立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促进人民陪审员独立行使审判权。

  三是抓促进,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在新任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后即组织首次岗前培训,确保尽快适应岗位需求;坚持为人民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法制刊物,拓宽人民陪审员的法律视野,切实提高法律适用能力;专题开展人民陪审员座谈会,重点听取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人民陪审机制完善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积极加以整改落实。
责任编辑:舒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