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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法院四举措落实立案登记制度
作者:靖法研  发布时间:2015-05-04 19:44:24 打印 字号: | |
  靖安法院网讯 5月1日开始,全国法院全面施行立案登记制度。5月4日是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江西省靖安县法院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紧密部署,采取多项举措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各项规定,全力保障立案登记制的稳步实施。

  加大对立案登记制的宣传力度。印发了相关的诉讼服务手册,同时,在诉讼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张贴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引导群众正当表达自己的诉求。

  优化立案登记环境。规范法官言行,提倡文明司法,及时立案,快速交办审理,让每位来访群众都能感受到法官的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文明礼貌的服务,使群众能够真正享受到“一站式”的立案服务。

  避免滥诉现象。在滥诉规制举措方面,设计诚信诉讼承诺书,要求当事人立案阶段签署诉讼诚信承诺书,承诺书明确告知当事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法律后果。通过对其进行警示和督促,以保证诚信诉讼。

  建立追责机制。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意见和建议。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干扰立案、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涂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