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法院网讯 近日,靖安县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保障和服务全县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紧紧围绕县委“一产助推旅游、二产服从生态、三产激活全局”的发展模式,实现五大愿景,打造五张名片,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的目标,从六个方面出台了18条举措保障和服务旅游业发展。
该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大局责任,全院上下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将涉及旅游业发展的各类司法需求作为安排法院工作的重点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工作机制,院成立保障和服务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结合审判实际,建立健全旅游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和快速化解机制、与旅游企业沟通联络机制、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机制;强化便捷司法,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开通社旅游发展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加大司法救济力度,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同时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强化报告机制,加大监督协调力度,对涉旅游发展案件,加大向县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络,对涉旅游企业案件审理执行中,需采取措施的尽量做到“活查”、“活封”、“活扣”;强化司法保护,保障旅游健康发展,通过执法办案优化发展环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依法严惩各类危害旅游业发展犯罪,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进平安靖安建设,依法审理好与旅游发展的民商事、行政纠纷,维护公平诚信环境,加大执行力度,兑现胜诉权益;强化司法保护,拓宽司法服务渠道,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加大司法宣传工作力度。
该意见的出台,为靖安法院推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使全体干警进一步树立了发展为重、企业为重、服务为先的理念,为促进靖安早日建成国家级5A景区,打造旅游强县,实现“两转三争”工作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