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靖安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4月3日上午10时,在靖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依法公开拍卖位于靖安县青湖社区中大街46号二楼房屋所有权,建筑面积281.78m2,有房产证,未办土地使用权证。起拍价207.4万元。
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展示(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了解、查看,以现状为准),报名截止到2015年4月2日上午12日止。
有意竞买者(含优先购买权利人),请持有效证件和拍卖保证金20万元到法院司法技术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收款单位:靖安县人民法院
账号:1408610104000242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靖安县支行
电话:13517056366(法院胡主任) 13907956630(拍卖公司彭先生)
宜春市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