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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法院将3万余元赃款退还给10名当事人
作者:靖安县人民法院 黄芹  发布时间:2013-01-22 16:28:18 打印 字号: | |

    靖安法院网讯 1月22日上午,靖安县人民法院刑庭举行集中退还赃款活动,向10余名受害群众发还追缴的赃款共计人民币30070元,挽回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退赃活动的赃款来源为近日审结的吴某、范某盗窃、抢劫案。依照吴某、范某交代的作案过程及收缴的赃款数,按照比例均衡地返还给各位当事人,最多的有17800余元。当领到退还的款物时,受害人陈世梅激动地说:“感谢靖安法院为我追回了17816元。我根本没想到自己被偷的钱还能追回来,真的是非常感谢法院!”

    近年来,靖安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既认真贯彻“严打”方针,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又切实坚持“以人为本”要求,加大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尽最大可能不让人民群众经济受损、财物受害,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舒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