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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执行局局长黄敏孙到靖安法院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2-12-18 19:57:23 打印 字号: | |
  靖安法院网讯 5月1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敏孙一行在靖安法院检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及涉执信访等三项执行工作。

  检查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核对数据、抽查案件,检查了靖安法院的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开展情况,通过检查,检查组肯定了靖安法院的各项工作开展较好、工作到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均能做到四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也提出了整改意见。

  针对靖安法院的执行工作,检查组黄敏孙局长表示:一是领导重视。靖安法院全院上下都非常重视执行工作,且争取了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二是富有超前意识,工作积极主动。与各家单位、部门协商沟通,建立了银行集中查询机制,创建了大执行工作格局。三是成效明显。反规避执行措施到位,成效明显,一些老案、积案得到有效化解。
责任编辑:舒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