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信息
妻苦忍夫家暴二十年 子怒携母起诉终离婚
作者:靖安县人民法院 黄环 陈小弟  发布时间:2012-12-18 15:35:43 打印 字号: | |
  靖安法院网讯 暴躁丈夫打骂弱妻二十年,儿子愤怒携母起诉离婚。4月28日,在靖安法院雷公尖法庭法官第四次调解时,丈夫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同意与妻子离婚。

  1986年,原告陈某与被告余某经媒人介绍相识,不久便登记结婚。婚后,陈某发现余某脾气暴躁,时常因为一些小事打骂自己,但因生性胆小懦弱,不敢反抗,故一直忍气吞声。1987年,陈某生育儿子小余。原想余某会因儿子的出世而改变,可谁曾想余某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时常无端对陈某拳脚相加,陈某无法忍受,1990年曾向法院起诉离婚。考虑到儿子年幼,陈某最终撤诉。此后,余某更加肆无忌惮。小余在母亲的哭泣声中逐渐长大成人,对父亲的愤怒也逐渐累积。2012年春节期间,在余某又一次打骂陈某之后,小余愤怒难忍,带着母亲向法院再次提起了离婚诉讼。

  为妥善化解这起亲人之间的纠纷,承办法官四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之初,余某态度强硬,认为自己为家庭付出了全部,脾气不好不是大事。为说服脾气倔强的余某,在随后的调解中,承办法官邀请儿子小余到场,利用亲情作为调解矛盾的润滑剂,感化双方当事人。在儿子声泪俱下的斥责下,伴随着法官不厌其烦的释法明理,余某的态度发生了转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同意了陈某的离婚要求,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舒岷